纵观案件,捂死女店主的三个孩子,最小14岁,最大16岁,而且16岁为女孩,他们有一定个共性,那就是,父母长期疏于管理,在外面打工,不闻不问,把孩子交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而年纪大了的爷爷奶奶,也没有那个时间、精力去管教孩子,正是孩子们远离父母,脱离父母的监督和管理,更没有父母的正确教育,以及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缺父母的爱,导致孩子的三观出现了问题。
我一直在观察和思考,导致如此恶劣事件的发生,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其实原因并不复杂,而且还是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比如留守少年、单亲家庭、中途辍学等问题,每一个犯下罪行的青少年,几乎都能找到这些因素的影子。
孩子的基础教育首先来自于家庭,其次才是社会和学校,那么他们的家长就有很大问题。家庭教育,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如果父母致负责生孩子,而不管孩子,如此,则是害了孩子,如此,还不如不要孩子,如果父母长时间不再孩子跟前,放任自流,这样的孩子,长大了,就容易走上歪门邪道,违法犯罪道路,因为,小时候,缺乏引路人,在他三观树立时期,没有一个最亲近的人,引导他、教育他,导致偏离了人生的正常轨道,最终导致杀人越货,犯下如此罪行。
这种事情,仅仅由父母承担责任就够了吗?三个孩子所在的学校,以及他们曾经的老师,难道就可以置身事外吗?难道他们不应该为自己教出了三个杀人犯,而感觉到自责、羞愧吗?
如果学校不对学生的失德、犯法行为负有任何责任,那么,我们当下的学校教育,主要为孩子的哪些方面负责呢?仅仅只为他们的学习成绩负责就够了吗?
如果,学校只对孩子的学习成绩负责,那么,在这种学校教育之下,教出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和杀人犯,就不足为怪了!
不可否认,家庭以及父母对于孩子的成长,起着极大的影响。但是,在分工日益精细的当今社会,学校才是教育的中流砥柱!而作为为社会培养人才的机构,首先注重的应该是“育人”,而不是“育才”。
只是,当下的学校教育,功利主义盛行,在“育人”与“育才”方面本末倒置。这才是近年来,各种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
警钟一次次响起,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过去的一年,总能听到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犯重罪的新闻,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成为了个别未成年人的免死金牌,“我们还没有14岁,就算打死了人,也不用坐牢”,多么现实。法律成了个别未成年人为所欲为的挡箭牌、保护伞,就像一个疯子手里拿着能要人性命的武器一样,令人胆寒。
这三个因为3元钱而杀人的未成年,是真的目无王法,必须要重罚,加上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严重,所以中国法律是真的该修改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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