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一理比天高?
2013年3月6日,东方航空公司航班为救一急病老人迫降三亚。航班滞留三亚16小时,引起部分乘客不满,拒绝再登机。有网友认为该部分乘客缺少爱心,也有人认为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
在我看来,航空公司为救人而迫降实在是无可争议,毕竟生命在此时应放在首位。但,由此被困在机场的乘客的也应该得到保护,不能以“救人”二字为由,就把乘客的抹去。
实际上,大多数旅客应该都愿意为救灾人而耽误一些时间。他们之所以拒绝再登机,应该是因为被因在机场16掌上电脑而没有得到好的补偿。航空公司在迫降后,没有很好安排乘客的去所,以至于认他们受了16小时之苦。在此看来,我们中许多人因救人二字而蒙蔽了双眼,没有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
这一事件还认我想起一起落水事权。就在前几年,一位老太为救落儿童,英勇下水救人。最后虽救二名儿童,老太却淹死水中,人佯装纷纷感慨老太英勇,舍己救人的精神,却没想到老太、老太家人的权益。人为救人而死,损失谁来偿?最终,老在家人也只能顶着“英雄”的名誉,时默默地哭,这就是被“救人”一理蒙蔽双眼的例子!人们在救援事件时,总把被救者的利益无限放大,却丝毫不顾为救援而受害的人的利益。同属其理的,还有当年的“大学生救落水儿童事件”,最美老师张莉莉救学生案等等。救人者的损失没有被很好很好补偿,这也是当今社会愿意舍己为人的人越来越少的原因。
所幸,社会中人们对此类事件已弯得更为理性。如国家将《青少年守则》中类似于“舍己为人的一条删去。这就是为了不让救助他人成为救人者受害的原因而删去的,为了保障更多人的合法利益,让救灾人变得更理性,让更多的人愿意“有偿”救人,们们应该完善相关,对为救助他人而受损害的人更多补偿。而不是一味说者“救人是应该的!”这种口号而隐藏救人者的利益。所以,救助他人的人,理应获得后理补偿。这更需要法律的支持与人心的理解。
【点评】
本文评47分。
本文在内容选择与立意上,与上一篇差不多,但在语言表达和书写(包括卷面)上与前一篇有明显差距,内容评分为一类,表达二类。
拯救生命——我们的光荣
生命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我们应尽力去保护生命,因为生命是至高无上的。
2013年3月6日,一乘机老人因突发心脏病,东方航空公司航班紧急备降三亚,将老人送至医院。因此,使航班滞留近16个小时,乘客们对此反应也各不相同,同时网友们对此事件的态度也不大一样。航空公司为救人而滞留航班,其做法是正常且十分正确的。也许这会使部分乘客不满,但是他们却坚持去救老人。则是因为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一个生命轻易消失。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2011年7月2日那天,在浙江发生了一件感人心扉的事情。那是一燥热的夏天,吴菊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上一篇文章: 冠华作文网2014年高考作文真题猜想(90):“令我感动的曾经”
下一篇文章: 冠华作文网2014年高考作文真题猜想(92):“牵动内心深处的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