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学府武汉大学近日发生地震: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该案震惊内地教育界,牵涉多人,至今余波未了。有当地网民称,陈昭方是“武大有史以来最大蛀虫”(《新民晚报》10月9日)
高校也是腐败重灾区,有人惊叹说,圣洁的高校光环暗淡了,世间最后一方净土也已被污染。有资料显示,全国各地的大学腐败案件近年频繁曝光: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刑十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多万;湖北近年已有五六所大学的主管官员因腐败落马,包括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陕西近三年已查处80多宗大学经济案,倒下7名厅级校官。透过这些案例,细心的人不难发现,基建、后勤、招生等财权事权集中环节,是职务犯罪重灾区。
大学以前被认为是“清水衙门”,但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为推行教育市场化,高校吸金能力陡增,已经极大地富裕起来。据分析,高校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多发,一些高校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是一方面原因,而高校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以及有效监管机制缺失,也是重要因素。随着高等教育规模扩大,政府对高校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用于学校工程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购买、后勤服务等方面,但在这些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严密、监督不到位,致使一些腐败现象发生。
笔者以为,高校反腐制度是保证。健全的制度对权力的授予和运作起规范和指引作用,对高校秩序构建具有全局性的影响。必须看到,腐败根源无论表现为何种形式、何种特点,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权力的滥用。而权力之所以被滥用,是因为掌权者在自身利益驱动下有可能背离权力的宗旨,权力要不被滥用就必须受到制约,而制约只能靠制度。
要做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一要改革现有监督体制,加强权力监督,二要推行以权责一致为基础的问责制。因此,根治高校腐败频发,必须健全并不断改革创新反腐制度,使腐败分子想贪而贪不到。同时,要逐步形成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完备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地遏制高校腐败现象,荡涤“象牙塔”内的污垢浊流,还人民群众内心对高等学府本应是“净土”的美好期望。(郭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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