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专业考试4月25日开始
考生于4月11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确认专业统考的专项信息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在4月24日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面试,考试从2009年4月25日起开始。5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专业考试成绩至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体育专业统考考生成绩单》。列入普通类招生计划的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警察体育、体育新闻、体育管理等专业按普通类办法录取,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但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录取前招生院校可对考生进行面试。
录取分三批次进行
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符合填报志愿要求(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按其文化分(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的原始总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分男、女生(女生录取数占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将于考生填报本科志愿前划定并向社会公布。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第二阶段考生志愿填报后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体育类专业将分三个批次录取: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体育类专业各录取批次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
2009年我省继续实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28日进行,填报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7日至31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体育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还可填报普通类各批次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各批次除外);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艺术类院校(专业)。
省教育考试院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男、女,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文化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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