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代课教师问题,全国政协委员王晓龙强调,当前我国公办中小学仍有代课教师31.1万人,政府要重视他们的民生诉求,不能“一退了之”。
多年来,代课教师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特别是他们的困难处境引发广泛同情。他们的工资大多在200—500元之间,只及当地公办教师的1/4至1/10。大多没有正式教师享有的各种福利补贴、社会保险。他们在岗不在编,没有教师的名份,被有关政府部门称作“代课人员”。不少教了一辈子书的代课教师因学历低、年龄偏大、没有教师资格、缺少培训等原因,不能转为正式教师,面临随时被辞退的命运。
据王晓龙委员介绍,当前我国公办中小学仍有代课教师31.1万人,其中76%分布在农村地区。代课教师问题的存在有着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一是西部农村地区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恶劣的自然条件,养不起、留不住正式教师,迫使当地教育部门用低工资大量聘用代课教师。二是从上世纪80、90年代开始,为在正式教师极度缺乏的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偏远山区实现“普九”和加强“两基”,曾招聘了大量的不具教师资质的人员从事教学工作。三是当前教师编制标准不太符合西部农村配备教师的实际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西部高原、高寒、高海拔地区一师一校教学点就有数万个,许多教学点只有十几个甚至几个学生,不少教学点还是复式教学。按规定这些教学点很难配备正式公办教师。四是由于多数特岗教师不愿去交通不便的边远教学点,当地教育部门难以承担特岗教师往返住处与教学点的交通费用和伙食补贴,绝大部分特岗教师被安排在靠近公路的乡镇中心学校,一些边远教学点只能聘请代课教师。五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很难招聘到懂民族语言的教师,只能聘请当地虽资质不高但懂汉语的人任代课教师。
为此,王晓龙委员建议,建立健全代课教师的招录和退出机制,变全面清退政策为“留、转、训、辞、补、养”的综合措施,推广广东、重庆等地在农村代课教师中通过统一考试招聘公办教师的做法。对那些未能通过考试并难以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代课教师,可转入学校后勤部门或给予合理补偿后再辞退。
王晓龙还建议,对一些县、乡目前还倚赖代课教师的现实,应在不增加新代课教师的前提下,与现有代课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作为过渡。合同必须明确,工资额度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相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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