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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年级优秀作文赏析:法律人情,谁主沉浮?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6/4/26 17:57:35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我要投稿

法律人情,谁主沉浮?

      无知者无畏,不知者不罪。无心之失,人皆有之。但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是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那么究竟无情而理性的法度能否包容人情?法律与人情,究竟谁主沉浮?
      大学生小闫生长在农村,经过千百年的积淀,潜移默化,在农村没有人会认为孩子抓鸟奇怪,也没有人会去制止他。说到底,其实是他法律意识的淡薄。我认为,在对他进行法律制裁时,也应考虑到人文关怀的层面。
      站在人文关怀的角度看,小闫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错误,但却因此被判刑十年。人生最应该绽放光彩的年华,却转手让给了冰冷的监狱,这对一个朝气蓬勃的大学生来说,相当于毁了他的一生。佛经有云:“凡夫畏果,菩萨畏因。”怎可只看错误酿成的后果而不关注当事人的动机呢?在大多数人眼里,这样的判决实在太过武断。
      可若站在法律的高地观之,这一切似乎也无可厚非。非法捕猎珍贵野生濒危动物本就该如此判决。倘若一个国家没有了法律的约束,那人们该如何生存?只怕到时会出现恶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盗贼劫匪四处横行的场面。“法律虽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因为有法,诸如李天一之辈,才没有逍遥法外。小闫被判处十年,也不过是遵照法律程序罢了。
      然而,严酷的法律与温暖的人性之间的冲突,古已有之。正如儒法两家的冲突,千百年来从未间断。儒家提倡“为国以礼”,注重道德教化;法家主张“以法为本”,注重严刑峻法。这儒法之争不就似今天的人情与法律之争吗?若是沿用儒家的那一套“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的礼制,只怕当今社会早已礼崩乐坏,因为它照顾的仅仅是统治阶级的人情,就像成百上千的贪官污吏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一样。若是像秦朝一样只用法家“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之说,却感觉冷冰冰的少了几丝人情味。随着朝代的兴亡更替,我们的先人早为我们总结出一套“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治国之策,才得以暂时平息这场旷日持久的儒法之争。
      由此观之,我们如今也该礼法结合,使法律与人情兼顾。对于小闫这个犯下无心之失的青年,何不给予些许宽容,却也不轻易饶恕,让他得到教训却也不毁灭他的人生呢?
      法律与人情,谁主沉浮?依我之间,并无谁主之说,因为此二者终会悟出和睦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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