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古时也叫三月节,已有2500多年历史。公历四月五日前后为清明节,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二十四个节气中,既是节气又是节日的只有清明。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民俗节日之一,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作为清明节重要节日内容的祭祀、踏青等习俗则主要来源于寒食节和上巳节。寒食节与古人对于自然的认识相关。在中国,寒食之后重生新火就是一种辞旧迎新的过渡仪式,透露的是季节交替的信息,象征着新季节、新希望、新生命、新循环的开始。后来则有了“感恩”意味,更强调对“过去”的怀念和感谢。寒食禁火冷食祭墓,清明取新火踏青出游。
唐代之前,寒食与清明是两个前后相继但主题不同的节日,前者怀旧悼亡,后者求新护生;一阴一阳,一息一生,二者有着密切的配合关系。禁火是为了出火,祭亡是为了佑生,这就是寒食与清明的内在文化关联。唐玄宗时,朝廷曾以政令的形式将民间扫墓的风俗固定在清明节前的寒食节,由于寒食与清明在时间上紧密相连,寒食节俗很早就与清明发生关联,扫墓也由寒食顺延到了清明。
入宋之后,清明和寒食逐渐合二为一,清明将寒食节中的祭祀习俗收归名下。同时,上巳节“上巳春嬉”的节俗也被合并到了清明节。
到了明清以后,上巳节退出了节日系统,寒食节也已基本消亡,春季只剩一个清明节。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演进,清明节较早出现了由神圣祭祀向世俗娱乐转化的趋向,清明祭墓成为踏青春游的假日时光。因柳树为春季应时嘉木,插柳与戴柳也是清明特有的风习时尚。民国时期,插柳日还曾一度成为“植树节”。但不管如何衍变,追悼与祭祀仍是中国人过清明的最重要内容。